市政府、市监察委员会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。
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丽水市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执行与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编制情况、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、全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,以及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;审议了《丽水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(草案)》《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(草案)》,市政府关于《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》实施情况的报告,市人大法工委关于市四届人大以来暨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;批准了丽水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;听取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《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》实施情况的报告,代表与选任工委关于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,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;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。
就审查好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,虞红鸣指出,要充分认识重要意义。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是我们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,对指导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,“十四五”规划是开启全新征程的开局规划,是应对风险挑战的重要规划,也是建设“重要窗口”的布局规划。
虞红鸣要求,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。把握调研重点,坚持问题导向、增强问题意识,助力“十四五”规划的科学编制,为推动“十四五”经济社会发展献智出力;开展专题调研,真正沉下去、听真话、摸实情,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成果,以调查研究推动工作开展;凝聚民心民智,充分发挥人大汇集民意的优势和作用,深入基层、深入一线,广泛听取和收集各方意见,充分汲取群众的智慧和力量。
虞红鸣强调,要依法履行人大职责。依法审查批准规划纲要,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,当好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忠实代言人,坚持开门审议、充分发扬民主;谋划安排立法监督工作,紧扣我市“十四五”发展的指导思想、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,及时谋划“十四五”时期的立法、监督工作, 研究提出立法、监督项目建议;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,鼓励和引导广大代表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、担当进取,为实现“十四五”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会议期间,举行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。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《丽水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(草案)》修改情况的报告。